部门职责
负责党建和群团工作;负责纪监审工作。
党群监审处,包括党委办公室和纪监审办公室(与党群监审处合署办公)。
具体包括:党的组织建设、宣传教育、创新文化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统战工作;纪监审工作;群团工作。
部门设置
处长兼党委办公室主任、纪监审办公室主任:纪 巧 电话:010—57552524
高级业务主管:彭冬玲 电话:010—57552517
业务主管:秦 梅 电话:010-57552516